关于请基层广电单位和社会各界为我省“十一五”
广播影视业发展规划建言献策活动的方案
  制定和实施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的全省广播影视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这是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一项重要工作。该规划在全省“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中列为主要专项规划之一。这一广播影视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草案)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精神,明确今后五年全省广播影视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确定广播影视业发展的重点和任务,提出加快广播影视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将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展示明确的蓝图前景。规划(草案)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会同我局联合批准下发实施。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过程中的行业和社会参与度、透明度,特请基层广电单位和社会各界为全省广播影视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建言献策。
  一、建言献策的主要内容
  建言献策的内容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影响“十一五”浙江广播影视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如全面提高全省广播影视宣传能力和效果、巩固和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建立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影视动漫产业、提高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和现代化水平、重点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维护广播电视信息传输安全和节目播出秩序、继续做大做强广告产业经营、向其他相关产业领域拓展等方面。
  二、建言献策的时间期限
  即日起到2005年12月15日。
  三、建言献策的主要途径
  基层广电单位和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全省广播影视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建言:
  (一)到以下的网址留言:http://www.zrt.gov.cn/jyfbin.asp
  (二)发电子邮件,我们的电子信箱为:sgdj@zj.gov.cn
  (三)写信,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省广电局规划产业处,邮编:310005
  (四)来电或传真,电话号码为0571-56352990,传真号码为0571-8880725
  四、对基层广电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我局将认真加以研究,供编制全省广播影视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参考。活动结束后,我们将对基层广电单位和社会各界通过以上各种途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评议,并向优秀建言单位和个人颁发奖励证书。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0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