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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

1.事项名称: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
2.行政许可期限:法定期限 20日;承诺期限 20日
3.实施机关或组织: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4.联系人:(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科技管理处(规划与产业管理处))郑娅娜
  联系电话:(0571)56353229    EMAIL:zyn_sgdj@zj.gov.cn
5.被许可人: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6.准予行政许可方式:单独准予
7.行政许可类型:认可
8.有无收费:
9.有无年检审:
10.设立理由:确保有线广播电视传送优质、安全,满足当地规划带宽,保护有线广播电视用户合法权益。
11.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具体规定(标题、文号、条款内容):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2、《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2号)第三十六条“承担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任务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
12.办理程序、示意图: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逐级核准后,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确认其许可资格,并核发《浙江省有线电视工程设计许可证》或《浙江省有线电视工程安装许可证》。

13.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
《浙江省有线电视工程设计许可证》申报条件:
(1)属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具有独立承担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的综合能力,有1名以上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4名以上电子专业工程师、1名以上经济师、若干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必要的流动资金,非国有单位注册资金不应低于20万元;
(4)有从事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的技术设备、仪器;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浙江省有线电视工程安装许可证》申报条件:
(1)属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有2名以上电子工程师、8名以上熟练的工人;
(3)有必要的流动资金,非国有单位注册资金不应低于20万元;
(4)有安装有线广播电视工程的技术设备、仪器;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申报材料明细:
(1)《浙江省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申请表》;
(2)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件复印件;
(3)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文件;
(4)资金要求的验资证明;
(5)设备要求的设备、仪器清单。
14.主要监管措施:
(1)验收;(2)定期检查;(3)用户反馈。
15、相关表格下载:

浙江省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申请表.doc 浙江省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申请表.pdf